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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常见标点误用

更新时间:2024-04-28 04:16:57

公文中常见标点误用

1.在一些题序后面误用了顿号。

例如:

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等,顿号应改为逗号。

(一)、(二)、(三)、(1)、(2)、(3)、①、②、③、等等,这些序号既然用了括号,就不能再加顿号及其他标点。

1、2、3、 A、B、C、a、b、c、等等,阿拉伯数字和拉丁字母作序号时后面不用顿号,应该用下脚圆点号“.”(只有中文数字序号后面才使用顿号如“一、二、三、等”)。

2. 比号“︰”误为冒号“:”。

如表示时间11︰38,中间的符号是比号不是冒号,比号可在计算机插入菜单的特殊符号里面查找。

3.破折号误为两个一字线“——”或一个化学单键号“—”。

破折号应为“——”,把“——”改为“——”的方法是:将其刷黑再选择成黑体,两个一字线就变成破折号了。

4. 表示数量范围,前后数字之间误用了一字线“—”或半字线“-”,应该用浪纹线“~”。

如11月1日~11月5日,2~3天,20~30人,等等。浪纹线“~”可在插入菜单中的特殊符号里查找,也可在新罗马字体下按Shi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