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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悲凉美、雅趣和俗趣 返回课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7:06:28

下列词语在你读郁达夫《故都的秋》的这篇文章之前,在你印象中,是富于诗意的吗?阅读本文时,特别要注意作者如何把它变成诗意的话语。悲凉、一碗浓茶、疏疏落落尖细且长的秋草、像花而又不是花的落蕊(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扫帚的丝纹,潜意识下的落寞、深沉、秋蝉衰弱的残声、都市闲人、黄酒/白干,稀饭/ 馍馍,鲈鱼/ 大蟹,黄犬/ 骆驼。

钱理群先生在《品一品故都的秋味》中批评过一种分析作品的线性的思维模式: “ 时代是苦闷的,作家必定时时处处陷入单一的苦闷中,他写出的每一篇作品必然充满单一的苦闷感”。[1]在分析郁达夫的这篇文章时,这样的模式曾经风行一时,产生过大同小异的赏析文章。诸如: “1933年4月,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上海移居杭州,撒退到隐逸恬适的山水之间,思想苦闷,创作枯淡。”“ 由于作家身处的时代在作家内心投下深远的忧虑和孤独者冷落之感的阴影。因此作者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和姿态,自然也就笼上了一层主观感情色彩。”[2]在我们看来,这种模式的分析也是很离谱的。在一篇艺术性的散文中, “ 投上一层主观感情色彩” 居然成了问题。是不是不带主观感情色彩的散文才是正宗?从这里可以看出,困扰了我们近一个世纪的机械唯物论真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至今仍然蒙蔽着我们一些并不缺乏写作能力的论者的眼睛。

艺术性散文并不是科学小品,它的生命就是审美的,而审美的特点就是作者主观的感情,特有的,与众不同的感情。在这一点上如果含混不清,就失去了欣赏的前提。

分析郁达夫的《故都的秋》的困难在于:文章中的趣味,和中学生的情感经验有很大的距离。对刚刚毕业的中学生的调查表明,虽然有一部分凭直觉就能感到这篇文章“ 挺好”,但是多数说不清好在何处,许多学生读后的感觉是“ 很一般”,也有人觉得“ 不太好”,仅仅是出于对郁达夫大名的景仰而不敢贸然直言。多数学生感到十分茫然,不甚明白,为什么要把这样的文章选到课本中来。

问题之所以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审美修养,分不清审美价值和实用功利价值。许多问题孤立起来,是看不清楚的,只有还原到丰富、复杂的背景中去,才能有所发现, “ 万绿丛中一点红”,有了绿色作背景,红色哪怕只有一点,也有足够鲜明的视觉冲击力。比较有两种,一是同类比较,二是异类比较。同类比较要容易一些,异类比较,需要的抽象力度要高得多。这是因为,比较不同作品,要在相似点上进行,这就需要撇开各自丰富的属性,仅仅抓住一个共同点,这是需要抽象的魄力的。而同类比较,相似点是现成的,比较就相当容易。《故都的秋》,孤立起来看,特点并不很容易看出来。找一个同类作品来比较,例如,老舍的《济南的秋天》,因为是同类的,都写秋天,就不难抓住分析矛盾的契机了。在《济南的秋天》中,老舍称赞了秋天的“ 清”,秋天的“ 静”,以此为主线构成了秋天的“ 诗意”: “ 济南的秋天是诗境的,设若你的幻想中有个中古的老城,有睡着了的大城楼,有狭窄的古石路,有宽厚的石城墙,环城流着一道清溪,倒映着山影,岸上蹲着个红袍绿裤的小妞儿,你的幻想中要是这么个境界,那便是济南。设若你幻想不出— —许多人是不会幻想的—— 请你到济南来吧。”而郁达夫,也显然是表现秋天的诗意的,但是,他在开头这样说: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的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秋天的“ 静”,秋天的“ 清”,双方都有的,但是,郁达夫所欣赏的秋天的“ 悲凉”,在老舍那里是没有的。老舍的秋天,从全文来看,给人一种活泼、清新、明静、愉快、开朗的感觉。郁达夫不一样,把“ 悲凉”当作美。这是中学生的生活经验和阅读经验中很少有的。如果这种“ 悲凉”,只是一笔带过,可能还不算是关键词语,但是“ 悲凉”,恰恰是在全文中以一连串的语词链加以强调的表现,可见郁达夫显然有意把秋的悲凉作为美来系统地欣赏的。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秋天的悲凉为什么是美的?接着的问题是,如何让学生理解秋天的“ 悲凉”,也可以成为美的情感。先来看在郁达夫笔下,秋的悲凉是怎么个美法:

不逢北国之秋,已经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是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审美是一种情感和感觉,文学的审美,一般化的情感和感觉是很难感染读者的,关键在于要有特点。郁达夫这一段文字,有没有特点呢?表面上看不出来,若用“ 还原法”,就不难看出来。当时的北平是一座大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一般知识分子,久违了这个大城市,怀念什么呢?是那里的行人熙来攘往的街道吗?是那里的繁华商场吗?是那里的大学校园吗?是那里的名胜古迹吗?如果怀念这些东西,不是很能表现郁达夫知识分子的情趣吗?但是,如果他怀念的就是这些五光十色、热热闹闹的场景,就和老舍差不多了,就没有他的文化修养和与众不同的个性了。郁达夫所怀念的,恰恰是老舍忽略了的东西。“ 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没有大城市的商业繁华,也没有政治生活的喧闹。他特别念念不忘的,并不像老舍那样有鲜明的色彩(“ 清溪,倒映着山影,岸上蹲着个红袍绿裤的小妞儿”)。相反,他所选中的芦花,非常朴素,从形状到色彩几乎没有什么花的特点。是不是北平就没有比芦花更为鲜明的花呢?当然有。西山的红叶、公园中的菊花就是鲜艳夺目的,但是,都给郁达夫的记忆筛选掉了。他所选中的公园,不是游人如织的胜地,而是比较幽静的陶然亭,就是在这比较幽静的公园中,他所钟情的,恰恰又平淡得只剩下了柳条的影子。西山的虫唱,有的是野趣,与其说是大都市的,不如说是乡村的。潭柘寺的钟声,给人的联想,是古老、宁静而悠远,在大城市的喧嚣中,没有宁静的心情是感而不觉的。从这里可以感到,郁达夫所营造的故都之美在于超越了大都市的喧嚣,更具乡野的宁静和自然的境界。这样的“ 风景”,如果换一个人,会觉得它美吗?很值得怀疑。但是,正是这些多数人也许会觉得索然无味的地方,郁达夫感到是最值得玩味的:

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天底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细心的读者可能感觉到,郁达夫对于色彩的欣赏,和老舍在《济南的秋天》中所表现的爱好很不相同。老舍在开头第一段上已经亮出了红袄绿裤,到了后来,写到济南的秋水: “ 那份儿绿色”, “ 终年在那儿吻着水皮,做着绿色的香梦。淘气的鸭子,用黄金的脚掌碰它们一两下。浣女的影儿,吻它们的绿叶一两下。”同样是写北方的大都市,老舍对于色彩的欣赏显然偏重于鲜艳。而郁达夫恰恰相反是逃避鲜艳的:牵牛花,以蓝色或者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显然是在追求色彩的“ 淡”。因为“ 淡”而“ 雅”,其中蕴含着一种趣味,这种“ 淡雅”,是超越了日常的世俗的趣味的。日常的趣味,并不一定是淡的,可能是浓艳的,但是,一艳,在趣味上,可能是比较“ 俗”了。雅和俗是相对立的。俗是平民百姓的,缺乏文化熏陶的,所以, “ 俗”往往和“ 低”联系在一起,叫做“ 低俗”。雅是比较有文化修养的文人才有的,故“ 淡雅”中往往含着“ 高雅”的意味。

郁达夫所追求的趣味就是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士的“ 雅趣”。

雅趣的特点是,不像俗趣那样偏重于外在的色彩和形状,而是侧重于内在的意味,这种趣味是不能自发地生成的,而是与古典文化的修养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一定的文化修养,没有高雅的心灵,可能是视而不见,感而不觉的。故郁达夫要欣赏出雅趣来,就得有一份超脱世俗的、恬淡的心情。超脱世俗表现在哪里?“ 租人家一椽破屋”欣赏风景,为什么要破屋?漂亮的新屋不是更舒适吗?但是,太舒适了,就只有实用价值,没有多少历史的回味。破屋才有沧桑之感。因为这是故都,历史漫长,文化积淀不在表面上。郁达夫觉得这种积淀,不一定在众所周知的名胜古迹中,要在破旧的民居中体悟出来,才有水平。为什么要泡一壶浓茶?浓茶是苦的,但是有回味之甘。这就是说,要细细体会才有味道,越体会越有味道。

要悠闲,姿态才雅得起来,才有趣味。

更关键的是,雅趣的内涵是深沉的。

郁达夫不像老舍和一般市民一起去欣赏济南的欣欣向荣的自然景观,相反,他欣赏的是残败的生命:牵牛花的色调已经是十分淡了,他还要再强调一下:“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色彩就是雅致了,但是毕竟是外部的,也许太表面,郁达夫觉得不够过瘾,还要加上疏疏落落的枯草。枯草有什么美?有什么诗意呢?青草还差不多。但是,这正是郁达夫的趣味所在。青草显示生命的蓬勃,要欣赏不难;枯草表现生命的衰败,就不值得欣赏吗?凡是属于生命的景象都有感悟存在的价值。引起生命的蓬勃之感的,自然可以激起内心欢愉的体验,这是一种美的感受。直面生命的衰败的感觉,启示沉思生命的周期,逗起悲凉之感,也是一种生命的感受。谁说悲凉就不是美的呢?在我国古典诗歌中,不是有那么多的表现悲凉之美的杰作吗?当现代作家一窝蜂地挤在秋天的欢乐境界中的时候,郁达夫却着意表现秋天的悲凉美,难道不可以说是一种审美情感的开拓吗?从审美教育来说,不是对于心灵境界的一种丰富吗?

但是,把秋的悲凉当作美来欣赏是有难度的,这一点郁达夫意识到了,所以他在开头第二段就说:“ 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他警告读者:秋的美,不是观名花、赏美酒那样随便就能体验得到的,以通常那种“ 半开半醉的”精神状态,是欣赏不了秋天的悲凉的美的。他强调,要有一种喝浓茶的悠闲的心情和姿态,悠闲到坐在庭院中, “ 从槐树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才能体会到“ 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

要让中学生学会欣赏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一直是个难题。除了经典文本和当代青少年读者的经验的历史距离以外,还有一个就是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距离。生命的欣欣向荣,很容易得到自发的欣赏,而生命的衰败则需要超越世俗的实用价值观念。情感只有超越了实用的束缚才能有比较大的自由。生命的衰败,在世俗生活中,是负价值,但是,在艺术表现中却可能是正价值。

审美熏陶,就是让情感体验从实用中获得解放和自由。

接下来写到北平秋天的树和花,本来可供选择的不计其数,但是,郁达夫却只选中了槐树的花。这在北方可能是很不起眼一种花了。可郁达夫所欣赏的,偏偏不是长在树上的生气勃勃的花,而是快要死亡了的“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一种落蕊”。这就把前面对于秋草朴素的雅趣引向更为深刻的境界。生命衰亡的迹象,虽然从世俗观念上看,并不漂亮,但是也很动人的。这种动人之处,不在一般的感觉之中,而是在非常细致的、非常文雅的心灵感觉之中才有的。早晨起来,发现满地槐树的落蕊,一般人是没有感觉的,不但视觉如此( 颜色形状不起眼),听觉也如此( 声音也没有),嗅觉也一样( 气味也没有);在一般人,触觉也是没有的,但是,作者把“ 脚踩上去”( 当然是穿着鞋的),如果不是感觉极其精致的艺术家,谁会有“ 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呢?有了这种感觉,对于生命的消亡就有了深邃的感触了。

美学意义上的美,正是生命的感觉和情致的深邃,并不一定是漂亮的。

作者在这里显然是对读者的感觉进行一种精致的熏陶。

正因为如此,这样的感觉不能轻轻放过,而是要抓住不放。

在“ 落蕊”被扫去以后,他审视着“ 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的感觉。”这就从意识写到了潜意识,他在下面的句子中把这定性为“ 深沉”。这也就是文章的深度,郁达夫的心灵,表现得相当淋漓。如此生动的自我深化,又如此不着痕迹,正是郁达夫文章风格成熟的表现。从这里,我们看到郁达夫的功力,不仅是反映了北平的悠闲的生活特点( 因为北平还有非常喧嚣的一面),不仅是像一些教条理论家所说的“ 贴近生活”,郁氏成功的妙诀是:贴近自我。不单单是贴近自我,而且是深化自我,从感觉深化到潜意识。

发现自己的感觉,深化自己的感觉,表达自己的感觉,把感觉朴素地语词化,这就是郁达夫告诉我们的为文之道。

一些教条式的阅读理论虽然也随大流喊叫以人为本,可是却绝口不谈人的感觉;须知人和客观世界的唯一通道就是感觉,人的死亡,就是感觉渠道的断绝。因而,感觉是珍贵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感觉,只要是人的,都是和人的情感联系在一起,是人的生命的表现。以人为本,就不但是以人的思想为本,同时也是以人的独特的感觉和情感为本。把人的感觉不当一回事,就是不把人当一回事。教条主义的阅读理论所谓的以人为本之所以是空谈,就是因为这里的人实际上只是一个抽象的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实用的、理性的人。这也许合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但是,这样的人是片面的。人的思想是离不开感觉和情感的。感觉,特别是比较独特的,个性化的感觉和情感,往往又是埋藏在潜意识中的,在一般情况下,人是感觉不到自己深层的、内在的感觉的。不加唤醒,就会被遗忘。审美教育,就从“ 审感”和“ 审情”开始的。作为人,全面发展的人,要让感知、情感和意志得到全面发展,就不能让生命的任何一种感觉流失到潜意识的忘川之中。艺术的功能之一,就是把时时刻刻在流失的感觉唤醒,从而把感情唤醒。只有把全部属于人的感觉都唤醒了,使之复活在文字语言中,人才能从实用的功利中解放出来,成为全面发展的、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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