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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规范汉字

更新时间:2024-04-27 09:25:13
什么是规范汉字

了解汉语规范汉字,对我们书写很有帮助,尤其是应试中,必须写规范汉字,否则会导致扣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了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文字的法律地位。规范汉字在全国得到普及,已经成为今天社会用字的主流,并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现代汉语规范汉字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简化字,一部分是不需要简化的传承字。

简化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汉字规范。这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因为古代一个汉字常有几种写法,譬如鲁迅《孔乙己》中所说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这会造成书写混乱,理解困难,并且会加大识字难度,因此作了规范整理。

二是繁体字笔画数过多,书写过于繁杂,科学的精简后,即达到保留汉字特点不变,又方便书定辨认。譬如繁体字“馬”,笔画数很多,不好写,简化为“马”后,就简单多了。

简化字包括《简化字总表》里的全部简化字,不包括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被淘汰了的异体字。

传承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这类字一般比较简单,属于基本汉字范畴。比如我们小学一接触语文,就学过的“人、口、手、山、日、水、火等字。注意,它们即不属于繁体字,也不属于简化字。

附:1956年1月28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正式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从而确定了简化字的合法地位。

1964年2月24日,国务院又批示:《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用做偏旁时,也同样简化。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这个批示编辑出版了《简化字总表》。

1977年,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由于这个“二简方案”很不成熟,缺乏群众基础,国务院已于1986年明令废止。

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注: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调整了8个字:象-像,迭-叠,复-覆,了-瞭,罗-啰,仇-雠,余-餘-馀,只(隻、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