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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雀东南飞》的几条注释

更新时间:2024-03-29 00:54:24

文学明珠《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陈朝时徐陵所编《玉台新咏》,它是一首脍炙人口传之千古的叙事长诗。因此,怎样理解它的某些语言难点,是十分必要的。本文试以朱东润师所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和《中学语文课本》的某些注释作比较,从而表示个人的看法。

1、“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节”有“节操”、“臣节”两种解释。按前说,“守节”的主语是“兰芝”,因自述因对话省;按后说,“守节“的主语是“仲卿”,因对话省。根据语境二者皆通,《作品选》作如是解。《课本》注只说是“遵守府里的规则,专心不移”,只把第二分句的主语看成“仲卿”,不及《作品选》为优。

2、“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作品选》、《课本》都说“相”是面貌,迷信说法人有福相与穷相之别。此说可通。但“相”也是一种官职,一种辅助人员。《左传·襄公十五年》:“师慧过宋朝,将私焉,其相曰:‘朝也。’慧曰:‘无人焉。’相曰:‘朝也。’”作为“相师者”的“相”就是官职。“相”,到后来才特指最大的官如宰相。因此,“薄禄相”就是俸禄不多的官,亦即“庐江小吏”。

3、“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作品选》:“区区,小貌。这里是焦母指责仲卿心胸的狭窄。”《课本》:“区区,小,这里指见识小。”二说皆通。《左传·襄公十七年》:“宋国区区。”但笔者认为这都不是更确切的解释。根据上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等句判断,“区区”应当音义同“拳拳”,作“忠爱专一”讲,《辞海》、《辞源》就是这么解释的。又,《李陵答苏武书》有“区区之心,窃慕此尔”,《古诗十九首》有“一心抱区区,惧君不识察”。《广雅·释训》:“区区,爱也。”王念孙《广雅疏证》引此。下文有“感君区区怀”,词义相同。

4、“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对于“速”字,二家都没有注,大概认为是“迅速”义。其实这个“速”是“招引”的意思,下文“上堂拜阿母”是语言环境作了具体解释。《礼记·乡饮酒礼》:“主人亲速宾及介”,“主人速宾”,郑玄注:“速,即家召之也。”这里正是“家召”。现在河北、山西一带方言仍旧保留着“速”的“家招”义;如:“他还不回来吃饭,你去速速!”

5、“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作品选》:“严妆,好好打扮。”《课本》:“严妆,打扮得整整齐齐。”此说可通,“严妆”是偏正词组。但是,《周礼·秋官·小司寇》:“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郑玄注中说“严”刘音“莊”。《左传》就写作“莊”。《楚辞·国殇》:“严杀尽兮弃原野。”“严”也音“莊”也就是“戕”。《后汉书·陈纪传》:“不复办严,即时之郡。”唐章怀太子注:“严音莊。”又“《搜神记》卷十六有“可令女郎妆严”即“严莊”之倒语。因此,“严妆”是同义并列结构的复合词,亦即梳妆打扮。这里因强调又因凑足五字而使用。又,“新妇”不是新娶之妇,而是“媳妇”,今福建、苏北以及苏南丹阳、溧阳一带仍旧保留着这一称呼。

6、“谓言无罪过”,“谓言无誓违”。

《课本》说第一个“谓言”是“总以为”,就前一句看也许可通,但后句讲不通。其实“谓”、“言”同义,这里因五字句而复用,意思是“说”或者“说是”,两句可以一以贯之。“无誓违”,二家都据纪容舒《〈玉台新咏〉考异》的旧见,说“‘誓’似应作‘諐’。‘諐’古‘愆’字,过失。”闻一多《乐府诗笺》据此。余冠英《汉魏六朝诗选》纠正了这个看法,认为“无誓违”是“勿违背誓言”。但余氏又用“或疑”口吻引纪容舒说。其实“无誓违”是否定句的命令式,亦即“不要违背誓言”。《孔雀东南飞》“誓”字多见,可作旁证。

7、“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作品选》:“‘逆’,违反。‘煎我怀’,使我心里痛苦,有如煎焚。”按:“逆”的词义注对了,但“以”字遗漏,没有落实。《课本》:“‘逆’逆料,想到将来。”此说失误。“逆”的词义当按朱东润说。我以为“逆以”就是“以逆”,介宾词组作及物动词“煎”的方式状语。“以”这个介词的宾语既可以在介词之后如“以物易物”、“以暴易暴”;也可以在介词之前,除本例外又如:“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若晋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左传·僖公十五年》)杨伯峻《古汉语虚词》第260页:“这种介宾结构,偶有倒装句,宾语在介词‘以’字前。”因此,“乐以忘忧”是“以乐忘忧”,“朝以入”、“夕以死”是“以朝入”、“以夕死”,“逆以煎我怀”是“以逆煎我怀”,“性行暴如雷”的“父兄”“用违逆的行动来煎煮我的胸怀”。

8、“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课本》注:“‘恐此事非奇’,恐怕这事这样做不合适。‘非奇’,不宜。”妙哉!“奇”作“宜”讲,好像不多见。《作品选》注:“‘奇’,嘉,美好,‘非奇,,不佳。”此说甚是。“奇”有“美”义“妙”义,《庄子·知北游》:“是其所美者为神奇。”《楚辞·招魂》:“被文服纤丽而不奇兮”,又,《涉江》:“余幼好此奇服兮”,“奇”就是“妙”。闻一多《乐府诗笺》也认为“‘奇’有‘佳’义,‘奇’、‘佳’音近。”“奇”作“妙”、“佳”讲,还保留在“奇妙”、“奇才”、“奇计”、“奇伟”、“奇文”等词的语素里。“非奇”就是“不妙”。

9、“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课本》注:“(自杀的)主意就这样打定了。乃尔,这样。”我以为翻译是说对了,但解释失误。“乃”,承接副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就”。“尔”,近指指示代词,相当于“这样”。“乃尔”是偏正词组,不是词儿。《作品选》注:“乃尔,就这样。”所说甚是。又,上文“君尔妾亦然”,“尔”、“然”互解,可以为证。

10、“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作品选》注:“‘下心意’,低心下气,犹耐心忍受一些委屈的意思。”《课本》注同《作品选》。这里只是根据语言环境含混其辞,并没有就句式语境作出科学的分析,因而译意未确。“下”是由方位词转移为使动词,“下心意”是“把(及时相遣妇)的心意放下”,“以此下心意”,是“你暂且拿我劝慰的这一番话(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来放下永久阔别的念头”。

11、“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裌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苦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清朝初年李笃因《汉诗音注》认为“妇人衣饰将毕,然后著裙。‘著我绣裌裙’,则妆成将出矣。‘事事四五通’句乃要其终言之。”这话从妇女装饰惯例论证句序,很是得体。余冠英先生《乐府诗选》认为“著我绣裌裙,事事四五通”应当移在“耳著明月珰”之后。余先生的说法也有启发,但两句不当移在“耳著明月珰”后面,因为“严妆”的内容不但包括穿戴装束,也包括盥洗和涂抹化妆品。郭锡良同志认为两句应当移在“口如含朱丹”之后,使两句作为“衣饰将毕”的总揽,这是很有见地的。如此说来,“衣饰”过程中的“事事”都是“四五通”,足见兰芝要极力打扮得端庄美丽。同时,从古韵部看,“妆”、“光”、“珰”在“阳”部,“根”、“丹”在“元”部,“通”、“双”在“东”部,顺适无滞。(参阅《文史《第二十三辑》)

12、媒人去数日,[太守]寻遣[郡]丞请[兰芝]还。[媒人]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媒人]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太守]遣丞为媒人,[遣]主簿通语言[于刘家]。[媒人]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太守家]既欲[与君家]结大义,故遣[我]来贵门。”这是《孔雀东南飞》最大的难点。《课本》按前人之见说是有讹误或脱漏,实在是跟《作品选》一样,不得其解。我遍查了古今许多注本,特别感到闻人倓《古诗选笺》、余冠英《乐府诗注》说“县令因事而遣丞请于太守也,”“县令派县丞向太守请示事情”的解释欠妥。闻一多《乐府诗笺》跟纪容舒《〈玉台新泳〉考异》都认为“‘请还’二字未详”。我认为这里既无错简也不脱漏,上下相承一以贯之。我以为,只要解决三个疑难就可以训释无误:第一、“丞”,不是县丞而是郡丞,上文说“县令请媒来”,说婚告吹,接着是太守“寻遣(郡)丞请[兰芝]还。”下文又有“直说太守家”、“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可以为证。第二,“请”的宾语不是太守而是兰芝,下文“言谈大有缘”是“请[兰芝]还”的最好注释。而且,上文“县令遣媒来”的目的也是“请兰芝”。第三,《广雅·释诂》:“还,归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孔颖达疏:“是此行嫁之了往归嫁于夫。”上文也有“不久当还归。”“还”、“归”都是去到夫家。为了证实我的考释允当,特将以上一节译成现代新诗:

县令的媒人去了没几天,太守就派副职到刘家去说亲。媒人说:“兰姑娘啊,大官人家等着做你婆家人。”又说:“五少爷呵,长相又好又是大英俊。巧的是还没完婚姻。太守派我副职当媒人,还叫秘书长陪着传盛情。”太守又说:“现有那样的好郎君,早就想跟姑娘结秦晋。”派了我们上门庭。(请参阅拙著《文言难句例解》卷二第147—151页,这里有大改动。)

14、“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

《课本》注:“‘十三能织素’,十三岁就能织精美的白绢。”以下没有说。顺其逻辑推理,应当是“十四岁就学会裁衣,十五岁就能弹奏箜篌,十六岁就能诵读诗书”。试问“十四、十五岁”读不读书?等等。我以为这里的数词除去“十七”是实指,其他全是虚指,“十三……”到“十六……”是四个“互文”句,意思是:在“十三……十六”这个时段里,兰芝学会了封建女子少年时代所应当学会的几种本领:织素,裁衣,弹箜篌,诵诗书。又如下文“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也是“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