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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结试活解──《孔雀东南飞》中几个疑难句子的注释

更新时间:2024-04-25 12:19:52

高语教材《孔雀东南飞》中的“媒人去数日,……故遣来贵门”这十二句诗,特别是其前八句,历来是古诗教学和研究领域中一个最为众说纷纭而又莫衷一是的疑难问题。不仅一些较早的注家们(如余冠英、傅根生、萧涤非和徐鹏等)的标点和注释就彼此大相径庭,而且诸多后起的编者,注者们也各持抵牾之见。似乎把这个问题越扯越结,甚至扯死了。于是1981年高语课本第三册的编者就干脆不了了之地断定说:“这里可能有文字脱漏或错误,因此这四句没法解释清楚。”并且一再声称:“这两句(‘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本文作者注)后边,恐仍有脱漏之句。”(引文均见高语课本第三册213页的注释⑨)既然这几句“没法解释清楚”,那下面的几句当然就更难以顺当地贯串和连通了。苦就只苦了我们这些第一线的教者。试问:“没法解释清楚”这六个字怎么服天下人呢?特别令人吃惊和不满的是,事过六年之后,即到1987年10月才新修订出版的、88年秋季才正式使用的这册统编高语新课本中(见第五册179页的注释⑨)也还是只字不改的照抄了那几句“没法解释清楚”的老话,编者的观点一仍旧贯,似乎还是死结一个,已经铁定了;这些年的教研也压根儿没有什么突破和进展。

为了共同探求真理和难句本意,以利今后的教学和科研,同时也为了弘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现在我就来试作一活解,并以此文和新教材的编者们商榷。

解决这个难题的关键,我认为在于弄清楚作者写这节诗的目的,这几句诗到底是谁对谁讲的,以及第二句的“丞”和“请还”这两个字词到底作何理解才合原诗本意。

联系起上节的“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却遭兰芝、阿母谢绝的情况看,作者写这节诗的目的(作品的整体构思)也仍然是从侧面着力烘托兰芝的美慧和令人追慕,从而再次证实“儿实无罪过”,罪全在焦母(封建礼教和家长的代表)的无端迫害,只不过为了更加突出这点,为了更加戏剧化些,作者在这里是下意识地作了更深一层、更高一级的描写罢了。如果这个理解不错的话,那么,我认为“寻遣丞请还”中的“丞”字,就应当也只能是指“郡丞”而不是“县丞”。因为只有紧接着再派郡丞这个比任何县媒(包括县丞在内)高一级的媒人去说婚才能造成这种升级描写的戏剧氛围,并且太守知县媒失败之后,为了自家赶快娶到这个“精妙世无双”的美慧媳妇,也决不会间接地再去遣县级的媒人,要“郡主簿……来县遣县丞去刘家请婚”;或等“县丞有事去了太守家”后再托他作媒,这样既迁延时日,又有失他的地位和身分,郡里有郡丞,他当然会直接地或通过郡主簿要郡丞去。如果硬要到“县丞有事去了太守家,太守的主簿‘才’传达了太守的意见,要这个县丞为太守的五少爷说媒”,这就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并且媒人也还是停留在县级水平,显然是不符合原作的上述意图和构思的,只不过是这位释者的一种“想当然”罢了。

既然“遣丞”的“丞”可以肯定是(太守)遣的“郡丞”,那同样的道理。“请还”二字之义就显然不能作“县丞请示(太守)之后,又回到县里”讲,也不能解释为“郡主簿奉太守之命来县遣县丞去刘家请婚后便回去了”(这都带有很大的臆测性),而只能作郡丞继失败的县媒之后又来到刘家求婚讲。也就是说,“请”字不能作“请示”讲,而应该作“求婚”或“说媒”讲(具体到这个语言环境来说);“还”字也不能作常见意义的“回、归”或“回去”讲,而应该作副词性的“又、再”或“仍然”讲,读音当然也应该读hāi,它是修饰动词“请”字的,具体到这里来说,它应该解释为“又来”、“仍来”。因为这个“还”字,作品显然是从相反的意义上和第一句的“去”字对称而言的,而这紧接着的一“去”一“还”(又来),就恰好体现了作者在更高级别、更深层次上着力描述刘兰芝的十分美慧和令人追慕的意图。至于作副词用的“还”字为什么不摆在“请”字之前而摆在“请”字之后呢?我认为这完全是作者从一、二句最末一个字的平仄(声调)对称着眼的。第一句最末的“日”字是仄声(即去声),那第二句末了的字为了对称当然就应该用平声字了。而“请”字是上声即仄声字,如果放在第二句的末了,那就不符合诗的音律了。但“还”字是阳平声即平声字,所以挪到后面最合适。这样读起来一、二句也就声调对称和音韵铿锵了,也就最能体现出诗歌语言的音乐之美了。而诗句词序的这样安排是完全可以的。

所以,“请还”就是“还请”的意思;还是这个事情的继续。这是突破这个难题极为关键的一个地方,如果不如实地把握它,那下面的句子也的确难以解释和连通。

如果我这些理解和分析不错的话,那理所当然,下面的“说有兰家女”等10句,就都是“请还”(即“还请”)的内容,也就是郡丞他来到刘家求婚时对刘母讲的话,只不过其中又有转述的(前五句)和自说的(后五句)分别罢了。这样,上下情节既十分完整,句与句的意思也非常清晰和连贯,当然也就根本不存在什么“没法解释清楚”的“脱漏或错误”的问题了。

如上所说,“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等句都是媒人郡丞求婚时对刘母所讲,那么,其中的“兰家女”。当然就是指的“刘家女”,就是指的刘兰芝,而不是指的别一个出身官宦人家的兰家女。闻人侠《古诗笺》上说:“兰字或是刘字之讹”,我认为这个推测是合情合理的。同时,我们从紧挨着的可解的“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这两句倒推过来看,既然这两句是专讲求婚者男方的,那理所当然,前面“说有兰家女,……”这两句就肯定是专讲女方刘家的,也就是专讲的刘兰芝。这样,我们再把稍后的“主簿通语言”(郡主簿向郡丞传达的太守的话)联系起来,那么,编者们所谓“没法解释清楚”的这两句话,不也就活解了吗?这就是,郡丞对刘母说:“我们太守听说你家有个叫兰芝的好女儿,她也是出身于做官人家。”这话显然对女方作了抬举和夸耀,但太守当时为了“马到成功”和“门当户对”,媒人为了迎合刘母,取悦兰芝,他们不是什么好话都讲得出来吗?

由上可见,这两句之所以难解,也并不是原诗真有什么文句“脱漏或错误”之处,而是作者用极其精炼生动的语言概括了十分曲折复杂的情节,浓缩了非常深刻丰富的内容之所致。换句话说,它们是先由郡主簿向媒人郡丞传告的太守的话,后又由郡丞在说媒时对刘母转述的,牵涉五个对象,打了三个转手,概括多处不同时空,却只用了两句诗十个字。这是何等的写作功力啊!

总结以上所说,所以,我对这十二句难诗的标点和解释就是:

县里的媒人才离开刘家不几天,接着不久,郡守便派郡丞又来到刘家求婚,郡丞对阿母说:“我们太守听说你家有个叫兰芝的好女儿,她也是出身于做官人家;太守又说他有个五分子,娇美文雅还没结婚,于是派我做媒人:这些话都是郡主簿向我传达的。现在我正是来把你女儿直接说给太守家,因为太守家有这么个美好的郎君,想与兰芝结成婚姻,所以才派我到您贵府上来。”

这样,它们本身的意思既十分清晰地连贯起来了,而又很自然地过渡到下面的“阿母谢媒人”的情节上去。“死结”不也就活解了吗?八十年代我就是这样教的,师生们都认为还合情合理,不知编者们以为何如,本着求实和争鸣的精神,因此特提出来与同志们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