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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基础知识之驳论方法

更新时间:2024-04-25 16:05:08

在实践当中,“驳斥”和“反驳”两词是可以互换的,但在教学性辩论中每位辩手的第二次发言被称为反驳发言。

驳论的方法,最基本的仍然是摆事实、讲道理,立论的各种方法都可以在驳论中使用。

驳论的一般方法包括驳论点,驳论据和驳论证。

驳论点是就文章的论点中的根本性错误,与相关基本原则冲突的部分进行反驳。

驳论据是对文章的支撑——论据进行反驳,既可以直接反驳,也可以通过归纳论据中的谬误的办法反驳。

驳论证是对文章的论证方式进行反驳,针对举例论证可以是找出例子与事实,情理不符的部分,针对排比论证,可以指出

排比中不合理的部分,针对道理论证(马克思主义原理)可以采用哲学知识指出其错误的方法进行反驳。

常用的驳论方法有直接反驳、反证法、归谬法等。 (与立论都属于论证方式)

(1)直接反驳,就是运用论据或推理,直接证明敌论点是错误的方法。

(2)反证法,为了证明对方的论点是错误的,可以先证明与其相矛盾的另一论点是正确的,这就是所谓反证法。例如:鲁迅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为了驳斥“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这一错误论点,就提出“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这个正面论点,然后运用古往今来的事实,证明这一论点的正确性,从而驳倒了反面论点。

(3)归谬法,先假定对方的论点是对的,然后以它为前提,推导出一个明显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论点是错误的。例如:如果按那些政治“精英”们所述的理论来分析,只会产生这样一个现实:即凡是走上资本主义私有化道路的国家,全部或至少大部都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快。但可惜的是,这种现实还不存在,这种材料在现实的世界上还没有。

总结:在教学性辩论中,辩手们只需对对方辩手所提出的个别论据和论点进行驳斥。在应用辩论中,辩手们则有必要对任何有可能对决策者产生影响的证据和论证进行驳斥。